他说:程朱诸子遗书具在,曷尝舍末而言本,遗新民而专事明德?……义理与经济初无两术之可分,其施功之序详与体而略于用耳。
它们是:乾、坤、震、巽、坎、离、艮、兑,也就是天、地、雷、风、水、火、山、泽。在这样的意义上,《周易》就不仅阐释了天地人之道,而且创建了天地人之道。

《周易》认为,所谓器具的发明并非是来源于生活自身的经验,而是依据象的启示。这种互为条件就否定了或此或彼的存在,而肯定了共在。除此之外,《周易》特别打上了作者所处时代的烙印。二位是发展,应适度进取。《易》之为书也不可远,为道也屡迁。
不仅如此,人还能与天地同体,和万物同生。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,齐小大者存乎卦,辩吉凶者存乎辞,忧悔吝者存乎介,震无咎者存乎悔。义存于‘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之中,而‘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则无义理可说也……又如作琴谱者以勹乚艹等攒蔟成字,一望似不可解,乃一一按而求之,其音之抑扬高下随谱而传。
但必须指出的是,一旦突破易学论域,焦循在小学上的严谨态度和精深造诣立刻展现得一览无余。盖本无此字而假借者,作六书之法也,本有此字而假借者,用六书之法也……以曲文其直,以隐蕴其显,其用本至精而至神,施诸《易》辞之比例引申,尤为切要矣。沛绂为同声,以其刚掩于《困》下,则借沛为绂。赞之以《彖传》《象传》,犹恐其未明,又赞之以《系辞传》《说卦传》《文言》《序卦》《杂卦》诸传……此孔子赞《易》之功,所以广大而通神也。
体系构建取决于问题意识。简言之,凡通假之字散见于诸卦经传,即表示此若干《易》卦存在象数关联。

于是,他从汉字的三要素音、形、义出发,对《周易》经传的同辞标记重新加以界定。正是基于象辞相应的信念,焦循对三圣作《易》的发展历程作出了全新的诠释:伏羲设卦,辞自文王始系之……‘辞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通过引入训诂假借进一步说明象辞相应,从而确保其易学体系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之上,才是焦循真正目的。要么按照同一规则运行所得之结果相同或相错而互为比例,如《小过》《中孚》旁通,二五先行、三上从之得《咸》《既济》,《小畜》《豫》旁通,二五先行、三上从之亦得《咸》《既济》,即《小畜》《豫》二五先行、三上从之为《小过》《中孚》二五先行、三上从之之比例,故《小畜》卦辞与《小过》六五同言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
以小学的立场观之,上述批评可谓道破实情、切中肯綮。焦循将亨字一概解作旁通卦组之初四、三上后于二五,而朱熹依其训诂学的知识,认为‘亨‘享互为假借,朱说胜于焦说,于义为长。其《〈周易〉用假借论》一文,曾对此予以详细解说: 六书有假借,本无此字,假借同声之字以充之,则不复更造此字……惟本有之字,彼此互借。此时尚无文字,六十四卦如何行动唯有亲口传授、当面指点,以致千余年后,伏羲之意几近失传。
因为在他看来,声音反映了《周易》经传字词之间的本质联系,音同音近之辞必定对应相同的象数内容。可问题在于,通假之字既能相互替换,为何不择取其一贯串全篇?对此,焦循用《易》辞实例予以说明。

即此韦编三绝一语,可悟《易》辞之参伍错综。上述观点实可归结为一,即假借说《易》纯粹是为了谋求卦爻之间的象数连接,完全不理会《周易》经传的本来文意。
假此以就彼处之辞,亦假彼以就此处之辞,如豹礿为同声,与虎连类而言,则借礿为豹。这充分证明,焦循对象辞关系的全部识见,归根结底还是在父亲同辞之问的引导下个人悟得的。总之,《周易》象辞之间存在绝对严整的对应关系。其次,检索重复《易》辞,观察其分布于哪些卦中。他深信,《周易》经传的同辞现象只能说明学者对《易》象缺乏正确的理解,绝不能因此怀疑象辞相应的根本原则。文王、周公系《易》多用假借、转注以为引申,孔子以声音训诂赞之,故为‘雅言。
首先,他对朱子主张的三圣分观表示了明确反对。并且,我们始终无法对象辞二者孰主孰从作出绝对判断。
然而,历代《易》家并未参透圣人之意,始终把目光聚焦在每一卦爻的狭小范围内,从而将本该全部打通的经传文辞切分为相互孤立的一章一句、枝枝节节:余谓历来说《易》者,亦多据一爻一卦,而不理会全书也。通常情况下,唯有当某字在整个词句中的文意无法理顺时,才会考虑其是否为通假现象。
此即焦循《易章句》沿用朱子《周易本义》经传相分次序的原因。既然如此,圣人又为何将其系于经传之中? 这一问题对焦循苦心经营的象辞关系说造成的冲击是不言自明的。
焦循的象辞观看似荒谬绝伦,却同样不能证伪。显然,焦循关于三圣作《易》的所有讨论都是围绕象辞相应这一中心展开的,实质还是为了强化《易》辞指示卦爻行动这一论点。夫甲乙丙丁指识其法也,勹乚艹指识其音也,《易》之辞指识其卦爻之所之,以分别当位、失道也。三者皆以卦爻行动为归,绝不可孤立视之。
然文王之彖辞,即伏羲六十四卦之注,而非如学究之所为注也。虽然他承认经传辞句各具文意,但又对此毫不关心,而是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声音本身。
王念孙、王引之父子亦持相似见解:训诂之指,存乎声音,字之声同声近者,经传往往假借。依此推断,焦循假借说《易》的发明未必不曾受到汉代经师的启发影响。
尽管这种独特的象辞观今天看来依然触目惊心,却不可盲目否定之。于是,焦循对三种较为主流的观点逐一进行了批判,同时申明了自己的经传观。
所之者何?即刚柔之相推者也。或者由卦爻象之间的‘所之,论证训诂学假借关系的正确性,这可以起到‘通其辞的作用。然而,他并不直接给出爻变规则,而是将相同字词系于具有象数关联的若干卦中,令学者顺循同辞标记自行参悟。李鼎祚割《序卦传》附于每卦,钱士升《周易揆》又割《杂卦传》分系。
《易》辞各自成文理,而其实各指其所之。不过,这种差异只关乎细节而无涉于本质。
泥乎辞以求之,不啻泥甲乙丙丁子丑之义,以索算数也。正是解得其参伍错综之故。
显见,上述四字互为假借,并不等于它们在《周易》经传中的位置可以任意调换。当古人仓促间记不起某字写法时,通常会用同音字或近音字暂时替代本字。